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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招生简章

2022年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单招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小编总结的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36号)要求,为保证我校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59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本章程适用于河南科技职业大学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条河南科技职业大学高职单独招生工作贯彻'信息公开、自愿报名、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河南科技职业大学高职单独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四条学校全称:河南科技职业大学

第五条学校国标代码:14169,河南省招生代码:6304

第六条办学性质:民办本科层次职业学校

第七条学校地址:河南省周口市文昌大道东段6号

第八条毕业颁证: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河南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河南科技职业大学。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河南科技职业大学成立高职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李海燕、党委书记王剑担任,主管教学、招生、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为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命题考务组、招生宣传组、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凡属考核、录取中重大问题,一律由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条学校设立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由学校纪委成立纪检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保证高职单独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实施'阳光工程'。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条件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考生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优良,身体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可参加2022年我校组织的高职单独考试招生。

第五章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十二条招生专业和计划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2022年高职单独招生专业22个,招生计划严格执行河南省教育厅核对的高职单独招生计划数。

第八章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录取政策、规定,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依据招生章程确定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录取时先录取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考生,然后根据各类考生录取成绩分类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录取成绩达到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招生计划内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成绩由考试成绩、照顾政策加分两部分组成。对于报考我校的高中毕业生,学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原始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总分进行录取(当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学生学业水平成绩的语文、数学、外语顺序对比等级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中职毕业生、社会考生、退役士兵考生(当总成绩相同时,根据考生获奖情况、考生持有职业资格证书情况等择优录取)。

第二十三条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拟录取名单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结果,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高校录取通知书寄递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2〕23号)要求,寄发录取通知书。

凡被我校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等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第二十四条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加分政策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22〕116号)文件执行。考生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2022年3月28日9时至3月30日18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时将给予照顾政策加分,逾期不予办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时,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项。

第二十五条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要求

1.免试对象和条件: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可免试录取进入我校专科阶段学习。

2.免试录取程序

(1)考生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向学校提出免试入学申请。再由考生所在生源学校负责确认考生获奖情况。

(2)考生所在生源学校将上述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以安全方式送达我校高职单独招生办公室,再由我校高职单独招生办公室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并报我校高职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审批,然后在学校招生网站进行公示,公示的名单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我校将在本校官方网站公示符合免试资格的名单,公示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给考生颁发录取通知书。被我校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资格。

第二十六条身体条件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对在规定期限内不参加高考体检的考生可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第九章新生报到和资格复查

第二十七条考生录取后按《新生报到须知》相关要求到校报到。

第二十八条新生入校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冒名顶替的考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收费和奖助政策

第二十九条收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改革我省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7〕17号)文件精神,专科文科类专业为7600元/生/年;理科类、艺术类、教育类专业为7900元/生/年;医学类专业为8600元/生/年(临床医学和口腔医学专业标准为9800元/生/年);住宿费:1500元/生/年。

第三十条奖助政策

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学生奖助体系,确保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完成学业,具体政策有:

1.奖学金:对于特别优秀的全日制学生,奖励国家奖学金每年8000元,对于家庭困难的优秀学生,奖励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2.学校设奖学金三等,一等奖学金2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元三等奖学金1000元。

3.助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每生每年人均3300元。

申请资助学生入校后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依据《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进行贫困生认定,根据《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办法》、《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进行评定。

4.助学贷款: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12000元/年(学生在校期间利息由国家财政承担)。

5.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报酬。

6.学校开通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可先入学、缓缴费。

通过上面的内容相信同学们对河南科技职业大学应该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直接咨询网站内的在线老师,老师们会在第一时间解答同学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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